问题 | 滞纳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以下是滞纳金计算的相关内容 交税滞纳金计算方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5‰)。 欠税滞纳金缴纳之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纳税帐户 月底进行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种情形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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