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报销时需要提供生育者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2】随后还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以及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3】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总的来说,办理孕期检查费用报销时是需要提供上述这些材料的。而且在报销业务成功办理之后,孕妈的产检费用报销之前不能用社保卡结算,需要孕妈自己先垫付然后分娩后3个月内回公司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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