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租赁物的约定问题具体包括: 1、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要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来使用租赁物,否则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