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薪级工资任职年限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薪级工资的工作年限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实际工作时间起点按以下原则确认:1.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2.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分配报到或参加工作登记表填写的时间为准。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4.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5.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扣除年限是指因表现不好或犯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定为不合格的年限,以及请长事假等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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