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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告登记的有效期?
释义
    律师解答:
    预告登记是指在不动产权利转移前,为保护预期取得该不动产权利的人的权益,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请延长。如果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完成了转移登记,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转移登记,则需要重新申请预告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有效期未办理转移登记,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进行预告登记可以保护买方或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利益。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并避免超过有效期未办理转移登记而导致预告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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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