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结算单丢失能补。 出院结算单丢了,可以去住院的医院住院部开发票的窗口向院方说明,出院结算单丢失的情况,向工作人员要求重新补开一份出院结算单,如果医院方不肯重新开,可以要求给复印一份出院结算单,给写上与原件一样的字样后盖上医院的公章即可。 如果经过与医院协商,找医院领导后医院还是不同意补办,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出院结算单即可。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把医院的底联给复印一下,盖上医院的公章,然后本人再写一个声明,说明丢失的过程和用复印件报销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的担保,然后提交给领导,让领导审批一下就可以报销了。是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遗失,可以凭病历本上的住院号,找医院打印一份即可。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门诊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