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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释义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一、企业是否可以异地办公
    公司异地办公室合法的。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则是违法设立分公司,会被工商局责令改正,而且会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是什么
    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指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符合的民事活动,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参与诉讼。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企业分公司如何与总公司合并
    1、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不涉及合并的问题,合并行为至少得两个公司才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
    2、您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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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