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应当缓慢行驶,观察四周的车辆。 道路划分: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2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或者在危险路段行驶,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