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手机号码过户即实名制手机号码原拥有人将此号码转让给另一人。不能过户的情况为: 1、过户需要两方同时在场,原号码主人与新主人均需在场,并出示身份资料。若其中任意一方未在场或任意一方无有效的身份资料,过户业务将不予受理; 2、原号码主人签订了一些合约类业务如公司指定业务,充值送话费业务等,若在移动的用户协议上不应予合约期转让号码的,过户业务将不予受理; 3、过户业务目前仅限于同归属地过户,非同归属地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 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第七条 个人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