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有以下程序: (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确定产权; (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三)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四)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一、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 1.产权问题,企业兼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 2.劳动力问题,我国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是最大的难题; 3.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增值; 4.兼并中的政府行为问题; 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 二、兼并的一般程序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手续和法律手续。 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