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如果该同志至今没有进行入党宣誓,其原因是由于党组织没有组织而造成的,党组织对此应承担责任,不能因此认为该同志不是党员,并要抓紧时间补行宣誓。如果是因为本人有意回避或拒不参加入党宣誓,党组织要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