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失能补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必须具备的材料,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保存和留档,当事人可申请补办。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达成的处理意见。婚姻登记离婚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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