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证明书之后如何理赔?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证明书之后如何理赔 1、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证明书之后这样理赔: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1、明确责任。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2、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4、修车。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5、开事故证明。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6、递交单证。《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7、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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