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纳税价格×10%( 1、6升以下排放量轿车减少5%)。税收价格根据情况, (1)纳税人购买自营应税车辆的税收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向销售人员支付所有价格和价格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也就是说,根据您获得的汽车销售统一发票发行的价格计金额为计税依据,乘以10%( 1、6升以下的排量轿车减少5%)为应缴纳的汽车购买税。 (2)纳税人进口自营车辆的应税车辆的纳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纳税价格=纳税价格关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申报的纳税价格低于同类应税车辆的最低纳税价格,没有正当理由的是纳税人申报的车辆纳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和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