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发票有备注吗? |
释义 | 货物运输发票的必填项目是运输货物信息,根据总局2015第99号公告及《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中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法律分析 不可以的.根据总局2015第99号公告及《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所以,货物运输发票运输货物信息为必填项目。 拓展延伸 运输发票的备注信息如何查看? 要查看运输发票的备注信息,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打开运输发票所属的系统或软件。 2.登录您的账户或选择相应的运输发票记录。 3.在发票详情页面或相关选项中,查找“备注”或类似的标签或按钮。 4.点击“备注”标签或按钮,系统将显示与该运输发票关联的备注信息。 5.阅读备注信息,您可以了解到有关该运输发票的额外说明、特殊要求或其他重要信息。 请注意,不同的系统或软件界面可能略有不同,但通常都会提供备注信息的查看功能。如果您仍然有困惑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联系相关系统的技术支持或管理员。 结语 根据总局2015第99号公告及《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货物运输发票中的运输货物信息为必填项目,应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要查看运输发票的备注信息,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打开运输发票所属的系统或软件;2.登录账户或选择相应的发票记录;3.查找备注或类似标签或按钮;4.点击备注标签或按钮,系统将显示与该发票关联的备注信息;5.阅读备注信息,了解额外说明、特殊要求或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困惑,请联系相关系统的技术支持或管理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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