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聘和被辞退是否是同一概念? |
释义 | 不一样。1、处理方式不一样。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辞退的程序相比较而言就要简单。2、结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为员工不思进取等,而辞退更多的是因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解聘的步骤1、调查工作业绩。首先要查出来的是员工有什么样的失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误,看能否在企业内部调动,让员工更好地发挥技能。如果无法进行内部调动,只好终结雇佣关系。2、用书面材料说明解雇员工的原因。保留书面警告的副本和记录该员工业绩不良所造成的影响,包括事件日期和详情。3、制定终止雇佣关系的条件。按照规定可以给予补偿。4、最好让对方在合同终止那天离开办公室。这可以减少蓄意破坏的可能性,降低对其他员工的负面影响。5、准备好进行解雇会谈。整理好需要的文件。准备一下应如何进行会谈。会谈持续的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6、在独立的会议室中进行会谈。最好找个同事作为见证人,支持自己的观点,这将会有所帮助。7、尊重对方。简要解释解雇的原因,说明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决定。8、解释有关解雇的财务安排。将最后的薪金准备好,交给员工。可能的话,为员工准备一封介绍信。9、收回该员工使用的企业的财物。将员工的私人东西物归原主。 试用期被解聘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被冒领就是侵占吗 冒领别人工资的情况主要根据冒领人的主体身份,有可能是构成诈骗或职务侵占罪。一、属于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殊犯罪主体;其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占有该工资款的行为;由于该款尚未转移给应领取人,仍属单位公款,故其侵犯的客体应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二属于诈骗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怀孕女职工被解聘怎么处理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被辞退有补偿吗 对于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跟方式。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第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公益岗会被辞退吗 会的只要满足辞退的条件。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该内容由 吴晓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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