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物业费有谁承担 |
释义 |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一、提前退租造成房东损失怎样处理 提前退租造成房东损失的处理办法: 1、如果因房东或租赁房屋或其他原因导致租户无法正常租赁房屋的不可抗力,租户不需要赔偿房东的损失; 2、因租户自身原因,需要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赔偿因提前退租给房东造成的相关损失; 3、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房东可以收集整理证据,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房东有权干涉租户留人住宿吗 房东是否有权干涉租户留人住宿,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租户不能留人住宿的,则租户不可以留人住宿,否则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户不能留人住宿的,房东则无权干涉。 三、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要不要承担责任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不一定有责任。如果租客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房屋内设备、电器、家具等房内设施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或者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的,则房东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 如果租客死亡时由于自身疾病,使用设备不当等个人以及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则房东不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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