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法,女人强奸男人属于强制猥亵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该罪的客观方面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二是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 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行为以外的行为满足欲望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