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 |
释义 | 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夫妻协议约定,无约定时不能分割,需等到取得完全产权再分割。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按离婚分割原则确定归属,并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若为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若夫妻未达成有关房产的约定,则由于难以估计房产价值,无法确定补偿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分割,需等到取得完全产权后再行分割。 已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应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确定归属,并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为夫妻个人财产,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