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者可通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诉讼等方式追回因股票投资造成的损失。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国家设立,通常可赔偿投资者因证券公司破产、强制清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投资者也可通过诉讼追回损失,但需要证明证券公司存在错误、疏忽等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弥补投资者因证券公司破产、强制清算等原因遭受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重视客户利益,按照客户要求和委托开展证券交易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证券交易纠纷因确认买卖合同、返还买卖款项或者证券或者补足差价,应当向被告返还已收取的证券或者买卖款项,向原告支付未收回的证券或者买卖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