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过动迁不影响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国有土地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人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