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挂床”导致了其损失扩大,扩大的损失应由被害人自行承担。“挂床住院”又称“假住院”。一般规定,不在医院里住或连续三天以上没有诊疗费费用就可称为挂床。有的人本来是小病,医院见患者参加医保后,要求患者这检查那检查,最后建议患者住院,反正参加医保,住院可报销大部分费用,医院为其出具病历,但这些人并不是真的住院,依然在家休养,有的竟然还在上班。这样,“病人”享受医保医疗报销,医院也可从中”套取”医保基金而“创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