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伤残程度的保险赔偿标准 |
释义 | 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职工解除合同,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拓展延伸 骨折伤残程度评估与保险赔偿相关性 骨折伤残程度评估与保险赔偿相关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保险赔偿中,骨折伤残程度评估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保险公司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以确定赔偿的金额和方式。骨折伤残程度评估通常涉及医学专家的意见和各种评估工具的使用。这些评估工具可以根据骨折的类型、位置、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伤残程度。根据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可以确定适当的赔偿金额,以确保被保险人获得公平和合理的赔偿。因此,骨折伤残程度评估与保险赔偿之间存在紧密的相关性,它对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骨折伤残程度评估与保险赔偿密切相关,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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