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了会影响以后贷款的额度,不影响贷款的办理。公积金提取后账户余额总数降低,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名下具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受其影响应当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