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事故中家庭中几人均死亡,遗产由谁继承 |
释义 | 同一事故中家庭中几人均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一、夫妻一方死后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财产应当将其中一半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另一半共同财产属于配偶所有。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要按照法定顺序发生继承,第一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 遗产继承顺序应按照遗嘱上的要求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的分配: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宇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舅舅没有子女外甥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除非是舅舅在遗嘱中给外甥留有份额。舅舅没有子女,但还是可能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还有舅舅的配偶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舅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些就是舅舅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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