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能否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释义 | 儿媳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赡养义务和扶养义务对继承权有影响,但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没有先后之分,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法律分析 一、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正常情况下儿媳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能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且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先后之分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存在先后之分的,即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拓展延伸 儿媳是否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儿媳并不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顺序中,儿媳通常排在亲生子女之后。在继承财产时,亲生子女享有优先权,而儿媳只有在亲生子女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没有亲生子女的情况下,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儿媳在继承权方面相对较弱。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释。 结语 根据我国《继承法》,儿媳并不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顺序中,儿媳通常排在亲生子女之后。在继承财产时,亲生子女享有优先权,而儿媳只有在亲生子女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没有亲生子女的情况下,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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