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禁止皮卡车路段 |
释义 | 7:00至12:00、14:00至19:00,6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公共交通车辆及长途客运车辆除外)及轻型、微型货车,在下列路段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第五条,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下列车辆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一)各类货车;(二)大型客车;(三)重型专项作业车、大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四)各类牵引车、挂车、半挂车;(五)各类机械车;(六)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七)人力三轮车、畜力车。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中的车辆需要在上述区域行驶或者停放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行驶或者停放时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前窗玻璃右下角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