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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一个产品专利可以申请几次
释义
    没有限制。
    如果你上面涉及的发明创新很多,你申请多少个都可以。
    你这种一个产品申请专利的,建议你同时申请整机、关键零部件的专利。
    否则可能会因为你在撰写过程中,涉及了其他零件的发明创造,由于有在先公布的情况
    如果先申请的内容中涉及了后申请的关键内容,可能会导致后申请的无法授权的。
    一、以单位申请专利是单位的嘛
    首先,公司和个人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或者个人不能申请专利。但是你在公司上班有可能涉及职务发明,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公司,发明人可以获得报酬,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个人,以下给出获得报酬的相关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对规定,职务发明为:(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2)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并且单位与发明人没有订立合同或者订立了合同,但约定专利权归属单位。
    最后,如果是职务发明,发明人去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则发明人侵犯了单位的专利申请权,单位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诉讼,最终专利权还是单位的。如果单位知晓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而表示默认或者明确认可,则可以认为单位与发明人重新对申请权的归属进行了确认,专利权归属发明人。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
    1、专利归属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先用权
    先用权,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人提出专利申请前,如果另一发明人已经在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的,法律允许其不受专利权人专用权的限制,仍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该发明创造。先用权适用的前提是两个以上发明人或单位分别独立地完成相同的发明,其中一人取得了专利权,其他人因未申请或晚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形,享有优先权的条件是,另一个发明人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为制造或使用作好必要准备,并且这种使用不构成公开使用。优先权的实施旨在保护相同发明中没有专利权的发明人的最低利益。
    三、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四)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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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