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年前我跟前妻离婚,大儿子判给我,小儿子判给她,现在小儿子十二岁想回来我这里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先和女方协商一下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女方同意,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孩子由你抚养,抚养费的话你们再谈。 如果和女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因为孩子已经12岁了,而且表示愿意跟随你一起生活,法官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的。当然,你还得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女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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