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房贷无法过户给直系亲属。 在贷房产,房管局是不受理过户的,需还清贷款解押后才受理,还清贷解押后可赠予或买卖过户给亲属。还清贷解押后可赠予或买卖过户给亲属,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 房产过户需要带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3、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 4、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综上所述,亲属间房产过户的话可以直接当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亲人的,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办理手续了。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直系亲属过户一般有三种常见的方式,分别是房产继承、赠与过户、买卖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