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作用吗 |
释义 | 在房产证上加夫妻一方的名字是有用的。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的。如果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姓名是可以直接添加的。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一、二婚后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归谁 一、算一方个人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出资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 3、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 4、配偶一方主动声明放弃房产所有权,这样做很伤感情,但却是最简单直接也有效的办法。 二、算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 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二、婚前房子卖了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屋是婚前以一方的财产全款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给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扣除首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可以按照婚前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产证上能有几个名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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