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贷关系成立需实际支付借贷物,且标的物必须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借贷可以有偿或无偿,有偿需事先约定利息。 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规的借贷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借贷双方可能缺乏合同和法律保障,导致借款人无法追索债务或出借人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其次,民间借贷市场监管不完善,存在着高利率、暴力催收等问题。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借款人应当谨慎选择借贷对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出借人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合理定价,并遵守法律规定。此外,政府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风险的认识,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结语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过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实际支付借贷物,并且标的物必须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借贷可以有偿或无偿,利息支付需在协议中约定。然而,民间借贷存在风险,缺乏合同和法律保障,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借款人应谨慎选择借贷对象,了解法律法规,出借人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操作。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风险的认识,以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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