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主要问题包括哪些 |
释义 | 离婚诉讼主要围绕如下问题: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离婚自愿、财产分割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无法就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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