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相互保险不属于保险公司经营范畴,因此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相互保险组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注册,那么其经营的相互保险活动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业务应当由保险公司依法经营。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未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保险业务。 3.《公司法》第八条:依法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依法设立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综上所述,相互保重疾险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合法性,但只要相互保险组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经过批准注册,其经营活动就是合法的。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择相互保险时应当注意选择正规的、经过认证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