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4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四环线以内,按指导价40%补交。四环路线以外,按指导价60%补交。 根据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比如北京立水桥一带属于6类地。6类地商业毛地楼面指导价格为:720-1090元/㎡,按照取中价格×60%,就是需要补交543元/㎡。注意了,这里指的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也就是说,象立水桥这里40年的产权房,只收取销售面积的补交地价,而不是包括赠送面积的补交地价。也就是说53㎡的主力户型,在40年后需要一共补交28779元,就可以再续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