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服务员顾客不小心乘电梯摔倒时怎么办 |
释义 | 顾客不小心在商场乘电梯摔倒,商场未尽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义务。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顾客在商场专柜受伤该如何索赔 顾客在商场专柜受伤的索赔方式如下: 一、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二、但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相关规定,到法院起诉该商场更有效。但是要注意,一定要能够举证专柜存在过错。 三、作为消费者到商场消费,专柜作为购物场所的管理人应当为你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四、对于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的权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赔偿责任的分配。赔偿责任的分配,要求充分体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承担其相应责任,维护民事主体利益均衡。 二、试衣时被砸伤商场是否有责任赔偿 如果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被砸伤,且商场能够证明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伤残没有赔偿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被砸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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