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书复印件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5、法院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阅读鉴定结论;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7、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