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是一种违法但不犯罪的行为;2、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不单违法,而且是一种犯罪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非法同居罪的,如果男女双方是未婚恋人关系的,是属于正常同居,如果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259条规定的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处理。3、如果均没有配偶的两个成年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既不违法,更不犯罪,只能说是一种不适法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