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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释义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一、房地产交易的三种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交易的三种方式如下:
    1、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房地产抵押,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3、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
    5、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
    6、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二、房产交易需要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证,但如果公证则其证据效力更强。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需要提供相应地一些材料。
    二、二手房买卖卖需要注意什么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准确了解售房人
    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忽视了这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
    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估算税费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规定哪几类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按照规定以下房屋是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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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3: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