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证明一样吗? |
释义 | 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是不一样的。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流动人口证指的是不在常住地到异地去所在异地派出所应该办理的证件。 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区别 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区别: 户籍地人口,就是指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本地的人员;3、而流动人口,就是指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是本地,但是在本地居住、工作的人员。流动人口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的产物。粗略地说,流动人口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那部分人口,但由于时间与空间界定的例外,流动人口定义所包括的范围也例外。就上海而言,为了便于各地流动人口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并接近国际上有关人口迁移管理和研究的规范,可以把流动人口定义为“在某地居留半年或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 在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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