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定,出租房屋需要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否需要再次登记存在争议。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出租房屋需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但并未规定是否需要重复登记。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条:“不动产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2.《房屋租赁合同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出租、承租房屋的,应当在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综上所述,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出租的房屋是否需要重复登记备案。但为了避免违法风险,建议出租方在新的租赁合同签订后,尽量再次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