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
释义 | 根据所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在收到罚款后,应将罚款直接上缴至国库。交通违法的处理时限,应当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交纳罚款。 法律分析 根据所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在收到罚款后,应将罚款直接上缴至国库。 一、大队处理违章必须要去车管所吗 罚单不用必须到所指定大队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很多城市具有网上警局的业务,可以进入之后用银行卡进行缴费。一般来说是接到罚单后的三天,带着驾驶证、行车证、现金或银行卡去当地行政大厅(或交警队)去现场办理缴纳罚款的业务。 二、交通违法的处理时限 1.交通违章处理的时间,应当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交纳罚款。 拓展延伸 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怎么算 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是从15日后,开始计算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因此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的期限是15日,超过15日了,就属于逾期,可以加收罚款。 结语 罚款缴纳时间为15天,当事人可以选择到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大队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去车管所,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当地行政大厅或交警队缴纳罚款。同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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