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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办理的流程
释义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现场办理。
    注: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本人《居民户口簿》;
    2、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相片;
    3、数码照片回执单;
    注: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持所需材料到派出所;
    2、交验材料,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领取凭证;
    4、在指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证件。
    注:
    1、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
    2、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一、临时身份证当天可取吗
    临时身份证办理后不一定能够当天领取,最快是当天领取,最晚是三天内领取。如果当事人不是紧急情况,一般当天是很难拿到的。公安机关在受到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临时身份证的,需要在三日之内将临时的身份证发给申请人,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需要拿齐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综上所述,临时身份证现实生活中一般当天可以拿,而法律规定的期限的是三天。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领取临时身份证的时间,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需要拿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近期的一寸免冠的黑白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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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6: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