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辩护人对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并非所有的判决都可以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 刑事判决:只有刑事判决可以提起上诉,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刑事判决。 2. 适格主体:提起上诉的必须是被告人或其辩护人。 3. 上诉期限:上诉期限为十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4. 上诉理由:上诉必须有理由,即对原判决存在法律错误、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刑事判决作出后,被告人、被害人、原告、辩护人和诉讼代表人有权在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不得再提出上诉。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上诉期间为十日。上诉期间的计算方法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起诉期间的计算方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是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 (三)上诉期内提出,并提交上诉书; (四)有上诉理由。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二审判决与一审判决不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不同的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发生的管辖权异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