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自白与辩护人的诉求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此时,法庭需要协调双方的权益,维护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体的协调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或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法庭应当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和申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对被告人的判决应当以被告人的自白和其他证据相结合为根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自白的权利。自白应当具有独立性,符合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经过法庭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定罪的证据。” 综合以上法律依据,法庭应当在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和申辩后,根据案件证据进行判断和裁决,以维护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