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辞职了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买的养老保险辞职了应当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参保人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转移地的社保机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参保人员办理接入手续。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哪开 到参保地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参保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 当参保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 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备注】各地社保经办流程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先拨打社保查询电话,咨询一下,能否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二、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说明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说明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2、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联系函》后办妥转出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并转移基金。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妥转入接续手续,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参保人办理社保跨省转出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二)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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