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危房应该投诉? |
释义 | 可以找以下部门反映情况:市民政局是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局负责辖区内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建的审批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建的具体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含涉农的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建的相关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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