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合同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车位合同丢了找开发商复印合同和发票,请求加盖公章。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及时与对方进行协调。在协调的时候,注意说话中听,语气诚恳; 2、争取对方顺利把协议书拿出来。因为签订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至少有两份,在双方中,每方都要拥有一份协议书; 3、提供在签订协议书的时候,当时的地点,当时在场的人等等。这是比较关键的证据,这样可以促使对方能够顺利拿出协议书; 4、请双方共同的朋友来主持公道。对方会配合解决好丢协议书这件事; 5、请物业公司、社区来协调好。物业公司或者社区来解决好这样的事情; 6、在平等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好车位协议书,并宣布先前签订的协议书无效。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情如下: 1、注意公积金贷款是不能用于购买车位 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 注意产权证是否能够办理; 产权证能否办理不仅关乎着能否证明这套房产是否属于你,还可以拿来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 3、 注意租赁车位、车库的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 注意已计入公摊面积或人防的车位和车库不能买卖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干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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