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省教育厅是正厅级,市教育局是正处级。 计划单列市序列 国家标准序列: 正市级--副省(部)级; 副市级--正厅(局)级; 正局级--副厅(局)级; 副局级--正处(县)级(注:计划单列市副局级干部是一个介于副厅级与正处级之间的特殊级别); 正处级--正处(县)级; 副处级--副处(县)级; 正科级--正科级; 副科级--副科级; 科员级--科员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