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是必须要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要是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退伙的结算方式有:合伙人退伙的时候要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分出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有过错的,在分出财产的时候应该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合伙企业有债务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承担共同清算债务的责任,然后再分出理应的财产。风险提示:对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比例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组织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那部分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 |